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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国乳品产业的发展,灭菌乳产品已基本不再使用复原乳生产。为适应趋势,促进我国奶业高质量发展,近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了GB2519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18日。本次修改单征求意见主要是拟禁止灭菌乳原料使用复原乳。下面食品伙伴网将对修改单内容进行梳理,供行业参考。
复原乳又称还原乳或还原奶,是指牛奶浓缩、干燥成浓缩乳或乳粉,在其中添加适量水,稀释成与生鲜原乳中水、固体物质比例相当的乳液。
本次修改单征求意见稿删除了“超高温灭菌乳”“保持灭菌乳”定义中“添加或不添加复原乳”的规定,明确灭菌乳中不能使用复原乳的规定。同时,删除了复原乳标识的相关规定。具体变化,详见表1。
目前,在我国现行的液态乳制品食安国标中,巴氏杀菌乳的乳原料仅限生乳,而调制乳和发酵乳允许使用复原乳。除现行标准外,2023年发布的高温杀菌乳标准征求意见稿、2023年发布的灭菌乳标准征求意见与此次灭菌乳标准修改单征求意见的要求一致,均拟规定仅允许使用生乳作为原料。
上述制修订趋势,既符合我国原奶整体供大于求的国情,也有助于我国液态奶品质的进一步提高。纵观其他主流国家,除韩国明确允许以还原乳作为灭菌牛乳的乳原料(《食品的基准及规格》)外,大部分未明确允许以复原乳作为液态乳制品的乳原料。
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乳制品行业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规范市场秩序,提升产品品质。此次灭菌乳标准修改单征求意见稿中拟“禁用复原乳”,有助于提升常温奶的整体品质,满足消费者对优质纯牛奶的需要,促进我国奶业的国际竞争力。
作者:食品伙伴网 徐慧.
转载:FIEU食品配料联盟(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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